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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了的土地农民有种(究竟如何避免)

admin4个月前479

很多朋友对于征收了的土地农民有种和“以租代征”致有些农民失地,究竟如何避免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户口不在农村,还有土地使用权吗
  2. 国家分给农民的土地,村委会有权处理吗
  3. 农村拆迁,有两块汉代的砖,请问有价值吗
  4. “以租代征”致有些农民失地,究竟如何避免
  5. 现在政府部门征地, 有一种叫做预征地是什么改念
  6. 农民能不能卖掉自家土地
  7. 农村房屋征收过程中,院落和空地的补偿有什么不同

户口不在农村,还有土地使用权吗

户口不在农村,还有土地使用权吗?随着外出务工的人数增多,有相当多的外出务工人员,为了孩子上学以及其它一些原因,将户口迁出了原居住地,在其它地区落户。那么,户口迁出了原居住的自然村,其确权承包的土地,还有使用权吗?会不会被发包方的村集体收回呢?就这个问题,现回答如下。

户口外迁,还有土地使用权吗?有法律依据吗?

可以肯定地说,户口外迁,是不会失去土地使用权的,也就是说:在土地确权后的承包期内,如果承包方全家户口迁往城镇或外地,其土地的承包使用权和经营权是保留的,是允许承包方依法进行土地经营和流转的,这在《中华人民国土地承包法》中有明确的规定。

在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中规定:在承期内,承包方户口外迁任何地区,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现在有些将户口迁入城镇的人非常担心,担心户口外迁后,会失去土地的使用经营权,这大可不必担心,户口外迁了,但在确权的三十年的承包期内,使用经营权还是你的。

在什么情况下,发包方可收回土地使用权?

在土地确权的承包期内,户口外迁虽保留有土地和宅基地的使用权,但在有以下两种情况下,发包方是有权收回使用权的。

①户口外迁后,土地没有流转出去,出现三年以上的荒置现象,对这种情况,按土地管理法新规定,发包方的村集体有权在承包期内将荒芜的土地收回。

②户口外迁后,其住宅属私有财产,归户主所有,如村集体需征收他用,需付征收补偿金。但若房屋倒屋塌,其宅基地村集体可收回,因户口外迁后,对宅基地已无继续使用的权利,房屋自然倒塌后,是不可重新再建的。

以上回答,如有不足,望评论补充。

谢谢阅读!

国家分给农民的土地,村委会有权处理吗

村委会没这个权力,农村土地自50年代以入社自愿,退社自甴,以生产队为单位的互助集体组织。如果村委会强加与你,你完全有能力掀桌子,我不干了,把土改时祖上的土地还给我,我要退社!

农村拆迁,有两块汉代的砖,请问有价值吗

有价值,但是价值不大。如果让文物贩子收购,估计一块不会超过10元,因为从美学上说,不算很美,存世数量也大,如果砖上有精美的图案雕刻,或者雕有一幅画,就成了艺术品,价值会很高。不可能家里放上一块普通的汉朝的砖去欣赏。个人见解。

“以租代征”致有些农民失地,究竟如何避免

谢谢邀请!“以租代征”是为了土地更好的利用起来,现在很多农村的青年都不愿意在家务农导致很多土地荒着,或者务农不懂得整合资源,导致种植不赚钱,所以很多有土地的农民都乐意把土地租出去,一来可以有不少地租,土地租出去后农民可以外出务工或者就近跟承包土地的老板务工增加一份收入。

至于题主所说的农民失去土地题是说租出去后因为租地老板把地推平,把原来的有小沟小路隔成小片的土地不复存在,害怕到时候不记得自己的地吗?还是怕租出去后收不回来呢?

如果害怕不记得自己的地,那大概的位置应该会记得的,租地都是有合同的,租多少年,有多少亩都是标记得很清楚的,租期到了,农民收回土地时可以可以按照原来的位置量好亩数就可以了。

现在政府部门征地, 有一种叫做预征地是什么改念

预征地是指在土地使用计划编制过程中确定需要征用的土地范围和数量,但未形成实际征收安置决定的行为预征地是征地程序中的一个环节,通过预征措施的实施,可以预先掌握征地地块形成的可能性和所需征用土地的范围,进一步提高征地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预征地可以为政府征地提供方便,同时也是有效维护土地所有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障措施

农民能不能卖掉自家土地

土地不可以买卖,宅基地可以买卖,这是新土地法的规定,宅基地买卖仅限于本村,不准卖给城里人,不准卖给外村的,但是外村的也不要,土地不准买卖,土地是国家的,你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明白吗?

土地可以转租,也可以长期承包,你可以收租金,但是绝对不允许买卖,这根本就不是你的,土地是国家的,这一点大家都知道,现在大部分都是租赁承包,根本没有买卖之说,谁也没有这个权利。

为什么要卖掉呢?租出去多好啊!能惠济祖祖辈辈,到时候子承父业,你们可以源源不断的收租金,卖掉就是一次性的了,到你孩子的时候怎么办,他们就是无地农民了,他们靠什么生活,作为农民没有土地是非常悲哀的,别认为无所谓,你就大错特错了,百年以连一个安身的地方都没有,明白吗?

千万不要卖,要租,这是千年大计,终身受益,财源源源不断,聪明的农民都是租,坚决不卖,因为他们还有子子孙孙,大家说对吗?再说也不允许卖啊,这是违法的,国家有明文规定土地不允许买卖,现在宅基地可以买卖,这是为了盘活农村的困局,有宅基地的人,人多的没有宅基地,这样能很好的缓解农村的压力,确实利国利民,大家特别支持,盘活农村资源,造福人民。

农村房屋征收过程中,院落和空地的补偿有什么不同

您好,谢邀。

在农村,许多老百姓的宅子、乡村四合院甚至是独栋的别墅几乎都有自己的院落、空地,对于院落、空地是否予以补偿,我国的法律明确规定应当给予补偿。通常院落和空地的补偿是不加以区别的。加以区分的是,合法享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和空地和未登记土地使用权的院落和空地情况。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耕地以外的其他土地,补偿费用和安置补助费用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集体土地上的院落和空地虽然不属于耕地,但是它们可以归为“其他土地”。

《土地管理法》从法律上为征收中院落、空地的使用权人设定了享有补偿的权利,征收机关在征收中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对被征收人的院落、空地予以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时是否应当对被征收人未经登记的空地和院落予以补偿的答复》这一司法解释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中,应将当事人合法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空地面积纳入评估范围,按照征收时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一并予以征收补偿。”可以直接作为被征收人主张对院落、空地等土地享受补偿的法律依据。同时这一精神在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中可以借鉴。

但在农村,法律规定的可以补偿的院落、空地并不是指的是只要是自己家房屋和院墙中间的空地就是院落和空地里。要清楚法律概念和日常生活用语中的概念的区别。一定是属于自己宅基地范围内的院落和空地才是本处所指法律意义上的院落和空地,否则仍然属于集体土地范围,不会补偿给个人的。

综上所述,对于征收集体土地上附属的院落和空地,法律有规定也应当给予合法享有土地使用权的被征收人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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