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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还能要赔偿金吗)

admin1周前733

大家好,什么情况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签订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后,发现是违法解除,还能要赔偿金吗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什么情况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和签订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后,发现是违法解除,还能要赔偿金吗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京东大量裁员,总部辞退30%,劳动合同终止是什么补偿标准?
  2.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但职工近一年来,只发最低生活费的怎么办?
  3. 签订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后,发现是违法解除,还能要赔偿金吗
  4.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却不肯双倍赔偿,我该怎么办?
  5. 国有企业改制可强行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吗

京东大量裁员,总部辞退30%,劳动合同终止是什么补偿标准?

我们看《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是我们法律关于裁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的规定。

互联网企业正在进行大规模的如火如荼的裁员。客观说,裁员没有问题。毕竟企业遇到经营困难,通过裁员等方式来减少成本也合理。我们也不能将负担要求企业自行承担,最后企业出现经营困难而进入破产清算,那对企业,对员工,对社会的影响和伤害更大。不过我们也希望企业在裁员的时候,也应当依法保障职工的利益。不少企业就是又想裁员,又不想给经济补偿金,还要想出各种各样的名目来逼迫员工自行离职。这种做法就不太妥当。该给的补偿正常给,大家也能好聚好散,关系没必要那么僵,对企业形象也是好事。对于员工,事后也还能申请失业补偿。

当然,大规模裁员的话,我们是需要经过相应的程序,需要提前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再将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方能实施裁员。如果没有经过法定程序,那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则要翻倍。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但职工近一年来,只发最低生活费的怎么办?

一般来说,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是按照解除劳动关系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如果工资本身未足额支付,你可以按照足额支付的工资计算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并要求补足工资差额。用人单位不得无故克扣工资,你主张工资差额部分,用人单位就扣工资合法进行举证,举证不能,你就赢了!

签订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后,发现是违法解除,还能要赔偿金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不能违法。违法无效。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却不肯双倍赔偿,我该怎么办?

劳动者被解除劳动合同,要充分了解自己的权益

现在我们的劳动用工还是比较灵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职工也可以。职工有什么待遇呢?作为普通劳动者,需要明白在什么情况下自己拥有什么权益?

第一,工资待遇。

为什么提工资待遇?其实,涉及到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拖欠工资。另一方面是否应该支付双倍工资?

职工离职或者被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是应当在职工发放工资的下个周期发放剩余工资待遇。

如果没有发放就构成了拖欠。拖欠工资,应当支付25%的经济补偿金。

双倍工资待遇。双倍工资待遇不应该属于工资,有点像经济补偿类型。但是劳动合同法里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而没有签订的,应当自应当签订之曰的次月起每月支付双倍工资。一直到双方建立劳动关系满一年为止。

满一年之后,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此,双倍工资开始计算维权时效。

双倍工资问题,一般是由劳动争议仲裁部门受理,有些明确的情况劳动监察也可以受理。注意劳动争议仲裁受理有效期是一年,劳动监察有效期是两年。超时效后,就不能再受理了。

第二,社会保险费待遇

用人单位应当给职工缴纳社保,直至劳动合同当月。实际上只要当月在用人单位工作过,就有权力要求用人单位缴纳社保。

不过,一些地方社保系统是可以自由选择停保时间的。只要当月的社保没有缴纳,用人单位停保后就可以不用缴当月的社保,这其实也是没有多少道理的。

如果用人单位一直拖欠社会保险费,原则上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关系。否则就会造成职工权益的损失。劳动者应当抓紧向劳动监察部门维权要求补缴齐社会保险,才能够解除劳动关系。

第三,失业金待遇。

失业金待遇跟社会保险缴费是一脉相承的。失业保险每交费一年可以领取三个月的失业金,领取失业金期间国家会给代缴基本医疗保险。失业金待遇的标准也在不断提升,2020年将全面提升到90%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一般是用人单位有违法行为或者对职工不利的行为,才应当向职工支付的。比如最简单的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但是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只适用于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一般来讲,如果企业有违法行为,比如不交社保拖欠工资,职工也可以提出离职并索要经济补偿金。主要情形是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6~7类情形。

经济补偿金标准要按照我们在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确定。每工作一年按一个月的应发工资标准发放;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足半年的按半个月发放。

如果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要额外加付50%的补偿金。

第五,赔偿金

赔偿金跟经济补偿金是两码事,一般只适用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特殊情形。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两倍的赔偿金。比如,用人单位无理由解除劳动者。

综上所述

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一些待遇非常复杂,要想全部了解,必须要深刻研究。其实对于劳动者来说,多数情况被解除劳动关系后,直接向劳动监察部门维权就好了,将有关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要求全部尝试一遍提出,让用人单位提供证据材料,这样才能实现职工权益保障的最大化。一些有争议的问题,需要劳动仲裁部门受理,对于劳动仲裁的受理有效期只有一年,所以要及时提出维权。

国有企业改制可强行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吗

国有企业转制,可以视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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