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工作几年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赔偿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在单位工作16年都未交社保,现在自己辞职了,能否可以得到经济补偿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工作几年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赔偿和在单位工作16年都未交社保,现在自己辞职了,能否可以得到经济补偿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 请问在一个单位工作十几年,没签合同,打工者,都能要求怎样的补偿?
- 在单位工作五年,一直没给交公积金,现在合同到期了,不续签合同的话单位会给补偿吗?有哪些好的建议?
- 在公司上班超过一年,但公司没要求我签劳动合同,现在被解雇了,有什么赔偿?
- 在单位工作16年都未交社保,现在自己辞职了,能否可以得到经济补偿
- 据高院劳动争议解释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未达退休年龄,15年工龄该怎么计算赔偿?
- 公司八年没有签合同赔偿多少钱?
- 公司没给我签劳动合同,工作一年半了。怎么办?
请问在一个单位工作十几年,没签合同,打工者,都能要求怎样的补偿?
1、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后,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按照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的标准支付;
2、可以要求11个月的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赔偿;
3、可以主张加班费
4、可以主张未缴纳社保的补偿。
其中第2项可能会面临已经超过劳动仲裁时效的问题;第4项可能会面临不属于劳动仲裁及诉讼受理范围的困难。
在单位工作五年,一直没给交公积金,现在合同到期了,不续签合同的话单位会给补偿吗?有哪些好的建议?
谢谢邀请,个人觉得,合同期满了,单位有权不续签约,所以有可能无法得到补偿。但是中国是保护弱势群体,你可以找劳动仲裁委员等救助,可能会考虑到你的一些弱势群体因素偏向你,给予一点补偿!
在公司上班超过一年,但公司没要求我签劳动合同,现在被解雇了,有什么赔偿?
【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应当怎样向劳动者赔偿?】
感谢邀请。
在回答你的问题之前,我看了一下其他人的答案,关于劳动合同法中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第2个月起,向劳动者双倍支付工资。
所以按照法律规定,你如果在该单位上班已经超过一年应该可以得到二倍工资的赔偿。这部分法律其他回答者已经回答的很清楚了,我在这里就不再重复。
但是,等你按照这个法律规定去向用人单位主张权益的时候,你就知道理想和现实和差距有多大了。
为了缩小这个差距,你还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搜集你入职时间的证明,比如说用工表。打卡表、考勤表以及工资表。这是你二倍工资赔偿的起算点。
2.二倍赔偿是按你的月工资为基数进行计算的。所以证明你的月工资是多少,你必须提供你的工资表。
3.有些用人单位为了不给你赔偿二倍工资,还会在法庭上,说你不符合用工条件。对你符合用工条件,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你也应该准备相应的证据。
毕竟在利益面前,人性有的时候毫无底线。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希望你维权成功。
#法律小讲堂##我要上头条##劳动法#
在单位工作16年都未交社保,现在自己辞职了,能否可以得到经济补偿
劳动者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是无限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
一、劳动者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只有第1种情况有补偿: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据高院劳动争议解释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未达退休年龄,15年工龄该怎么计算赔偿?
这个问题涉及到比较复杂的法律关系,既有最高人民法院劳动争议解释三,也涉及到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还涉及到社保法,所以遇到这种情况,可能比较麻烦的。
对于达到退休年龄时,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而没有缴纳养老保险的,按照社保法的规定,如果参保人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继续缴费,直到缴费至满15年为止。这个缴费前提条件就是参保人已经是在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之前参加了养老保险的,只不过是还没有缴费至满15年,所以这种情形下,只要法院判决用人单位补缴,这是可以补缴的,按照社保法的规定也是可以继续缴费至满15年的。
最高人民法院劳动争议解释三第一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机构不能补办导致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从这一条的解释来看,其实信息量非常大,一是有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但是没有按照规定为员工办理;二是社保部门无法补办,社保部门无法补办只有这一种情况,就是劳动者已经达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但还没有社保的缴费账户,也就是说从来没有缴纳过社会保险,这种情况下社保部门才是无法办理的;三是不能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赔偿问题,究竟该如何赔偿,所以这个自由裁量权就只能交到各个法院审理的法官的来裁定,但对于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该如何赔偿,按什么标准赔偿,找不到具体的操作文件或是法律法规。
如果按照这种方式起诉到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要知道的主要诉求是什么,然后按照相关诉求来查找适应的法律法规。我们在起诉时,可以根据自己今后不能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所以总体上只能是要求赔偿相应的养老金损失。对于养老金损失在提出诉求时,既要考虑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还要兼顾具体的事实。
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最好的赔偿方式就是责成用人单位为职工进行补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补缴。但解释三的原意,就是以社保机构不予补办为前提的,那么赔偿责任肯定是要有企业来承担。但是赔偿的年限究竟该怎么计算呢?从各地审理这类案件的实际例子来分析,如果员工从入职就在用人单位工作,连续在该单位的工作时间为15年,而且已经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由于用人单位的没有按照社保法的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导致其在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以后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属于养老部分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参照同一个社保统筹区同类型退休人员的待遇负责基本养老金的赔偿,至于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公布的城镇职工人均寿命来计算一次性支付,按照这种方式提出诉求可能是最好的一种方式。
第二种方式按照离职赔偿金的方式来处理。这种情形主要是指职工在该单位工作年限没有达到15年,由于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导致其不能补缴社会保险不能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如果属于这种情形,我认为只能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给予职工离职赔偿金的办法来执行,实际这也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离职的情形差不多,但是直接的后果还是职工无法补缴养老保险,也无法再办理养老保险,实际上也是一种履行赔偿责任,所以在应当按照职工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按照本人的工资标准的二倍作为赔偿金,让职工离职以后,通过办理商业保险等,达到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遗憾。
综上所述,按照最高法劳动争议解释三的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机构不能办理补办导致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至于人民法院受理以后怎么判决赔偿事宜,由于各地的规定不同,还是只能按照法院的判决来执行。
公司八年没有签合同赔偿多少钱?
从法律角度讲,工作满一个月未满一年未签合同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合同双倍工资。双倍工资的时效从工作满一年之日起计算。仲裁时效为两年。因此要求支付未签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必须在工作没满两年之内主张,过了两年仲裁时效已过,法律不支持。
所以,单纯的因您工作八年未签合同没有赔偿。除非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未依法缴纳社保或者未依法提供劳动条件或者劳动保护,你可以此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关系,邮寄解除通知,然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和相应待遇。
公司没给我签劳动合同,工作一年半了。怎么办?
公司为什么没给你签劳动合同?
原来某些用人单位巧用人不签劳动合同,随意把人解雇,到时候就说,我们不是劳动关系,是劳务关系。
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可不是这样说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订立劳动合同是双向的行动。
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恭喜你了,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你已经在公司一年半了,你也就不用着急与公司签劳动合同。
因为签与不签劳动合同,你已经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职工,也就是长期工了。
公司不可以“劳动合同期满”为由辞退你,因为你没有劳动合同期限。
不知你的劳动报酬如何?
公司未与你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约定不明确的,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一年半不签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依法签订书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支付二倍工资。
公司输了,你赢了,偷着乐吧。
公司可能不同意支付二倍工资,这就意味着公司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你可以依法向当地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如果公司未依法为你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话,你说我不在这公司干了,也就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应当向你支付经济补偿。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向你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
如果公司违法终止与你的劳动合同,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你支付赔偿金。
公司出具解除或者终止与你的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你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如果公司把你“开了”,一切不管,你要依法维权。
1.向当地人社局劳动监察反映。
2.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必要时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将公司告上法庭。
关于本次工作几年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赔偿和在单位工作16年都未交社保,现在自己辞职了,能否可以得到经济补偿的问题分享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我们非常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