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
(1)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伤害获得的医疗费用和生活补贴。
(3)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仅属于丈夫或妻子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日常用品。
(五)其他应当属于一方的财产。
第二,如何处理婚前买房
1.结婚前,一方出资并以自己的名义买了房子,而另一方不出资。在这种情况下,婚前财产应属于投资者的个人财产。
2.婚前,双方共同出资,但以一方的名义购买房屋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其中一个出资人不能证明该出资是出于婚后共同生活的目的,法院通常会承认其为其中一个出资人婚前的个人财产。
3.婚前,一方全额出资,但以另一方的名义购买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全额供款的一方是为了婚后共同生活的目的而供款,这将是不利的。
4.婚前以双方的名义买房,但一方出资
如果双方没有另行约定,如果产权登记在一方的名下,另一方的出资将被视为对非投资者的馈赠;如果产权是以双方的名义登记的,并且没有按份分享的协议,该财产将被确认为分享。如果所有权证书明确规定由股份分享,或者如果双方有书面协议,双方将按股份分享。如果双方都没有结婚,不能继续生活,一方可以将产权份额出售给另一方,或由法院作出判决。